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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救生撬競賽 Surf Ski Race

4.15.1 比賽項目描述-救生撬競賽
選手須在水深及膝處穩住他們的救生橇且每位約相距1.5公尺。選手必須遵從發令員或檢查發令員關於救生橇排列在起點處的指令。
在開始的信號響後,選手划動救生橇並且繞著用浮球標示好的比賽路線回到終點,只要救生橇任何一部分越過水中的終點線即可,選手可以騎著、抓著或帶著救生橇。
a) 選手或許會與他們的救生橇分開或失去控制,但皆不算失格。為了完成比賽,選手必須帶著(或找回)他們的救生橇且從靠海那一面划回岸上再跨過終點線,這一路皆不能與救生橇或划槳分開。
b)選手不准去拉住或以別的方式干擾其他選手的救生橇或蓄意阻礙他們的前進。
陸上出發和結束: 如有狀況像是發令員不能給予公平的開始,應該使用陸上出發和/或結束。看下方:
 
4.15.2 路線
路線安排細節可在下方圖表詳看。
為確保有公平的開始與結束,起點線和終點線的安排到浮標排列會因裁判考量當時海灘條件而改變。
浮標: 使用三個大小等同於50公升油桶:其中兩個為「轉折浮標」,相距大約75公尺(成人賽最短300/250公尺),划行距離從低潮標記水深及膝處開始;第三個「頂點」浮標應設置轉折浮標中心處,並再向海面延伸大約16公尺,與轉折浮標形成一個弧形。
起點線不用特別在地上標出,但若有要求,須用兩根旗桿標出且固定,而起點線的中心將會與第一個轉折浮標成一直線。
終點線介於兩根旗子間,而這兩根旗子應豎立在看台、旗竿或其他合適的標的物上,讓救生橇用漂浮的方式結束比賽。終點線的中心會與第三個轉折浮標成一直線(要考慮到當時海浪狀況)。
 

4.15.3 陸上結束
陸上結束線應從水邊緣線算大概15公尺到沙灘的距離,長20公尺且線的兩端要有4公尺高的桿子標示,終點旗幟須與路線浮標相同的顏色。
a) 選手必須划著救生橇繞過最後一個路線浮標,不會因在繞過最後一個浮標後的回岸路上與救生橇分開或失去控制而被卺消資格
b) 選手在越過終點線時不用划著救生橇或帶著槳。
c) 比賽結束是依據選手胸部是否有超越線來判定且身體需呈現站立的姿勢。
d) 參賽隊伍的其一成員可在回程的路線上協助選手卸下救生橇及划槳。有總裁判長的認同,只要有登記參與比賽,非參賽成員可當協助者,
e) 協助者應當:
• 戴比賽的帽子
• 穿主辦單位要求的特殊且能見度高的背心,當進到水深及膝處。
• 確保自己和所卸下的配備不會阻礙到其他選手(否則會被判失格)。
• 遵守官方人員的所有指示。
 
4.15.4 配備
救生橇: 看第8章 – 設備與器材標準及檢查程序。選手要替換救生橇或划槳須經過許可,可請求其他成員帶替換配備到水邊,但不能干擾其他比賽選手,選手必須從原本起始處重新開始。
 
4.15.5 判決
裁判應觀察比賽進行且在終點線決定選手排名。
 
4.15.6 取消資格
除了在第2章提到的規則,4.1到4.3列出的規定也是失格之舉,以下行為將會被取消資格:
a) 未能完成指定路線(DQ12)。

資料來源: 國際救生總會  競賽規則2015-20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