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1 比賽項目描述
-魚雷浮標競賽
魚雷浮標和蛙鞋應置於沙灘上,離水邊緣大約15公尺處有排一列選手分配的浮標釘。
選手在距離水邊緣5公尺的起跑線就位,聽到開始的鳴聲信號響起後,選手跑向沙灘拿魚雷浮標跟蛙鞋且依他們的決定穿戴上配備,進入水中並游向且繞(從沙灘看過去左側)分配的浮標,之後折返回岸邊並跨越終點線。
比賽結束是依據選手胸部是否有超越線來判定,且要穿著蛙鞋身體呈站立姿勢及將魚雷浮標背在肩上。
備註:
• 在比賽開始前,依選手決定是否要將魚雷浮標和蛙鞋放在拾起線後。
• 魚雷浮標必須穿戴於肩胛骨或穿過一隻手臂。
4.8.2 路線
魚雷浮標競賽需依照魚雷浮標救生的規則進行,路線同魚雷浮標救生如下方圖表所示。
為確保有公平的開始與結束,起點線和終點線的到浮標排列會因裁判考量當時海灘條件而改變。
4.8.3 判決
在船內的裁判要與浮標排一直線如圖所示;終點裁判應站在兩邊終點線末端旗桿距離5公尺處且要與旗桿站一直線。
4.8.4 配備
魚雷浮標:看第8章 – 設備與器材標準及檢查程序。選手必須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魚雷浮標。
4.8.5 取消資格
除了在第2章提到的規則,4.1到4.3列出的規定也是失格之舉,以下行為將會被取消資格:
a) 未能完成指定路線(DQ12)。
資料來源: 國際救生總會 競賽規則2015-20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