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1 項目描述
- 4 x 50 公尺混合接力
比賽訊號響起時,選手以淺跳式入水,第一位選手不穿蛙鞋游50公尺自由式 。當第一位選手碰池壁後,第二位選手再以淺跳式入水穿蛙鞋游50公尺自由式。當第二位選手碰池壁後,第三位選手再拖著魚雷浮標游50公尺自由式碰池壁。第四位選手穿蛙鞋套上魚雷浮標繩線,一手扶池邊由水中出發。 第三位選手扮「溺者」角色,雙手握住魚雷浮標,由第四位選手拖50公尺直到終點。
a) 第四和第三位(溺者)選手必須從折返牆離開,溺者必須在通過5公尺線前抓著魚雷浮標,魚雷浮標線必須延展超過10公尺。
b) 比賽結束是當第四位選手帶著抓住魚雷浮標的溺者碰到泳池終點牆時候。
c) 溺者在被拖行時可以踢水,其他協助方式則不允許。
d) 溺者必須抓住魚雷浮標主體而非繩或扣環。
e) 當被拖行時,溺者必須雙手緊握魚雷浮標,但拖行時改變他或她的手位置則不算失格。
f) 當第三位選手碰到池壁時,第四位選手必須一手扶池邊或開始區再出發,第四位選手不能碰到魚雷浮標任何一部分,其繩帶或線,直到第三位選手碰到折返牆後才可以。
g) 第一和第二選手完成自己該段比賽的賽程後就要離開,才不會妨礙到其他選手且不能再進入水中一次。.
3.16.2 設備
a)魚雷浮標、蛙鞋: 參閱第8章-設備與器材標準及檢查程序。選手必須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魚雷浮標。
b) 開始使用魚雷浮標
:第三位選手的開始,魚雷浮標與魚雷浮標線置於該水道內任何位都由選手決定,選手須確認魚雷浮標與其線在安全及正確位置上,魚雷浮標可於整場比賽不用扣上扣環。
c) 穿戴魚雷浮標: 魚雷浮標需正確地被套上,不論環上一肩膀或是環上胸且肩膀下,皆依選手決定。若出發時有確實穿戴魚雷浮標,在選手接近或拖帶時扣環掉在選手的肩膀或手肘將不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d) 拖拉溺者
:選手必須在拖拉時將魚雷浮標線應伸展至最長長度。
e) 找回遺失的蛙鞋
:選手在開始後可找回遺失的蛙鞋且團隊可繼續參賽,但不允許在另一輪比賽重新參賽。
f) 魚雷浮標缺陷
:若裁判判定某魚雷浮標、其線或繩帶對比賽會造成潛在的技術缺陷時可允許該選手重新比賽。
3.16.3 取消資格
a)在前一個選手碰到牆之前離開起始區(DQ41)。
b) 第三位選手碰到折返牆之前,第四位選手碰到魚雷浮標繩帶、線或其他魚雷浮標的部分(DQ44)。
c) 選手扣上魚雷浮標扣環(DQ45)。
d) 溺者緊抓魚雷浮標繩帶或扣環(DQ46)。
e) 溺者以雙臂游泳方式幫忙或雙手未緊握魚雷浮標(DQ47)。
f) 在通過5公尺線後,溺者遺失魚雷浮標(DQ48)。
g) 第四位選手在拖行溺者時沒有將魚雷浮標的線延伸至超出10公尺線(DQ49).
h) 一個選手重複完成兩或三段的賽程(排除第三位選手為溺者)(DQ40)。
i) 到達終點時沒碰池壁(DQ15)。
j)一選手在完成自己那段的賽程後又進入水中(DQ50)。
資料來源: 國際救生總會 競賽規則2015-20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