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1 項目描述-200 公尺超級救生員
比賽訊號發起時,選手以淺跳式入水,選手游75公尺自由式後潛泳至池底的假人,選手應於5公尺拾取區內將假人拖至水面且帶至折返牆,在接觸到牆後放開假人。
在水中,選手穿戴蛙鞋及魚雷浮標游50公尺自由式,碰池壁後在5公尺拾取區內,選手應正確固定魚雷浮標於假人雙臂下再拖帶假人至終點。
該項目完成是當選手碰到終點牆。
3.11.2 設備
a)假人、蛙鞋、魚雷浮標: 參閱第8章-設備與器材標準及檢查程序。選手必須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假人和魚雷浮標。
b) 蛙鞋及魚雷浮標位置
:開始前,選手應將蛙鞋與魚雷浮標放置泳池邊跳台上-非開始區/台-在限制的水道線內。
c)假人位置
:假人應位於水深1.8公尺至3公尺之間,水深超過3公尺池內,假人應擺置一平台(或其他支撐器材)上,以達所要求的深度。
假人應平躺且頭朝終點位置,且一橫線在25公尺,該線應位於假人胸前。
d) 拖拉假人位置
:假人應裝滿水使其表面可漂浮於橫線上方。
參賽隊伍應有一位假人輔助員。在裁判同意之下,非選手可當假人輔助員,但此輔助員需為國際救生會會員且有參與比賽。假人輔助員應穿帶該參賽隊泳帽。
比賽開始前及比賽時,假人輔助員應正確持扶假人─垂直且面對牆成垂直站立姿勢─在指定水道內。
扶持者在選手碰到折返牆後尌要立即放開假人,亦不能將假人推向選手或終點牆。
假人輔助員在比賽中不能故意入水。
e) 第一個假人出水面: 選手可蹬踩池底讓假人浮出水面。
選手應於假人頭頂超越5公尺線前以正確方式拖帶假人。
f) 穿戴魚雷浮標及蛙鞋
:選手第一次觸碰折返牆後,尌可鬆開第一位假人。同時在水中穿戴蛙鞋與魚雷浮標再游50公尺自由式。
g) 穿戴魚雷浮標: 魚雷浮標需正確地被套上,不論環上一肩膀或是環上胸且肩膀下,皆依選手決定。若出發時有確實穿戴魚雷浮標,在選手接近假人或拖帶時扣環掉在選手的肩膀或手肘將不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h) 固定假人: 在第一次碰到折返牆後,選手應正確將魚雷浮標環繞假人雙臂下且扣上O型環,在5公尺拾取區完成。
選手需在接觸假人前要完成自由式游泳且碰到池邊。
i)拖假人
:選手需拖拉假人而非帶假人。超過5公尺拾取區,選手必須安全拖假人且假人面朝水面上,在假人頭頂超過10公尺線之前魚雷浮標線應伸至最長長度。
選手必須在盡早的時間內不能遲疑或停止的將魚雷浮標的線拉到最長。
如果魚雷浮標與假人分離,選手將被取消資格。若在拖帶假人時魚雷浮標滑落,導致假人只有固定到一隻手臂,但因原本就有將魚雷浮標”正確固定”,且假人面部朝上,選手則不會被取消資格。
只要假人沒有與魚雷浮標分開且假人仍面部朝上,選手可停下重新正確固定魚雷浮標於假人身上,該舉動不算失格。
j) 找回遺失的蛙鞋
:比賽時,選手遺失蛙鞋可找回重新穿戴,只要沒違反拖假人規則(參閱3.3章節-假人),選手不可於另一輪比賽重新開始。
k) 魚雷浮標缺陷
:若裁判判定某魚雷浮標、其線或繩帶對比賽會造成潛在的技術缺陷時可允許該選手重新比賽。
3.12.3 取消資格
除了第2章的一般規則和3.1到3.3章節的概要是失格之舉,以下行為將會被取消資格:
a)採用泳池內的任何設備(水道繩、階梯、排水設備或水下曲棍球配備)以協助帶假人出水面-不包括泳池底部(DQ17)。
b)在假人頭頂超過5公尺線前未以正確方式拖帶假人(DQ18)。
c) 使用不正確的拖帶假人技術(如3.3章節-假人所述)(DQ19)。
d) 拖假人時,假人臉部朝下(看3.3章-假人)(DQ20)。
e) 觸碰終點牆前放開假人(DQ21)。
f)選手在碰到折返牆前扣上魚雷浮標 (DQ30)。
g)假人輔助員在選手碰到折返牆後沒有立即放開假人 (DQ27)。
h)假人輔助員將假人推向選手或終點牆(DQ28)。
i) 假人輔助員持扶時動作錯誤或選手碰池壁後仍未放開假人 (DQ25)。
j) 假人輔助員在比賽中故意入水干擾其他選手表現或裁判(DQ29)。
k) 在50公尺處,選手未碰池牆前尌接觸假人(DQ26)。
l) 以錯誤套住魚雷浮標的方式環繞假人(即:無環住雙臂及扣上o型環)(DQ31)。
m)沒有在5公尺拾取區內用魚雷浮標使假人安全,以假人頭頂來評斷(DQ32)。
n) 在假人頭頂超過10公尺線時,魚雷浮標線未伸至最長(DQ34)。
o) 超過10公尺線後,沒使用延展後的魚雷浮標線拖拉假人(除非選手停下重新固定魚雷浮標)(DQ35)。
p)在魚雷浮標以正確方式固定於假人身上後,魚雷浮標與假人分開 (DQ36)。
q) 沒有同魚雷浮標及假人一起碰終點牆(DQ37)。
r) 到達終點時沒碰池壁(DQ15)。
資料來源: 國際救生總會 競賽規則2015-2019版